近日又翻阅了刚刚成为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的廉新义旧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免资片封简图录》(由上海市长宁区集邮协会出版),其代序言“试论免资片封简在竞赛邮展中的位置”由国家级邮展评审员李明先生书写,文中有一段写到".......有人说‘预印’的免资片封简应归入‘NVI’——‘无面值标明’邮资用品类,笔者确不这样认为,因为所谓‘免资’者,乃邮资为‘零’也!它还是标明了‘面值’——‘0’,与那些只有诸如‘收件人总付邮费明信片’(NVI)者是不同的,因此也不应受到FIP评审规则中的限制。"其观点值得一提。
王斑竹说得可是免资片封简应该分情况而论,是吗?
你是如何分类的呢?让我们学习学习。
我是不太同意李明的观点的,因为这种地方性质的“免资片”好像是“中国特色”,从其发行目的、是否符合《邮政法》等方面来看,我更愿意将它归结为“有害邮品”。
FIP的集邮展览各项规则是邮展的大的原则,用它来一个个的规范那些很细小的地方违规邮品的属性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不是从集邮素材本身出发而是在玩弄规则文字,我认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
李明的序言写于几年前,我很想知道今天他还会不会这么写。
王勇友,我也非常赞成 狮子王的观点。 80年代以来的免资封片与附加费目前是一对难兄难弟,都是国家级邮展明令规定不能上的。但它们的发展前景肯定不同。
狮子王------“我是不太同意李明的观点的,因为这种地方性质的“免资片”好像是“中国特色”,从其发行目的、是否符合《邮政法》等方面来看,我更愿意将它归结为“有害邮品”。”
谢谢“狮子王”和胡友的回复,
我提供的观点并不是在玩什么文字游戏,1983到1997年间地方邮政的混乱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其间发行的免资邮品样式有专印的、加印的、加盖邮戳的等等,如何反映此段邮政史实,当归于邮政史类,我需知晓的是此间发行的专、加印类品种能不能以邮政用品类别组编邮集?这一方式是否可行?(暂且不考虑国家邮展承认与否?)
我个人认为以邮政用品类编组为宜,不知大家的意见如何?
王勇邮友的问题我很难给一个准确的答案。
首先我在“附加费”的帖子里已经说到了,我个人是反对把一些素材排斥在国家级邮展之外的,这些素材包括:附加费、免资片、抗战时期伪政权的邮品等(当然不包括1949年以后的台湾邮品),这些素材的产生本身是历史事实,你不让它们出现在邮展上并不能从根本上抹煞。在全国集邮联的邮展委员会上我们也提过多次,不过可惜我说了不算,呵呵。
免资片我想不论到了什么时候把它编组成一部专门的邮政用品邮集都不会得到高的评价,但是你要编一部这样的邮集参加邮展肯定应该可以,也肯定能放在邮政用品类别之中,这就是所谓“边缘”的意思呀。我到是觉得王勇邮友帖子中说的“放到邮政历史角度”更好,也就是说如果你编一部83-90年代的邮政历史邮集,放几个免资实寄邮品效果会不错,同时实寄的免资片也可以放到专题邮集中,你完全可以把它作为邮政用品使用,不会有评审员跳出来扣你的分数的。
收藏和竞赛是两个概念,只要你喜欢都有收藏价值;但是竞赛就是要求获奖,在同等付出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得更高的奖,显然,从竞赛集邮的角度来看,免资类封片不是一个好的领域,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它们没有收藏价值。
在这里真是学习啊!
编组应该是以邮政用品类编组。
而狮子王,胡亚非老师的意思是此段邮政史毕竟是中国邮政一段不光荣的历史,他们现在怎么回承认呢?不承认,你按照这样编组的邮集,在竞赛集邮中是不可能获得好的成绩的。
但是,“免资片”,“附加费”又是我们大家都知道有邮政史实的东西。在专题中少量使用,应该是可以的。
十分感谢"狮子王"带来的上层信息及精辟的讲解!让我受益匪浅,我想开禁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当务之急是,将这段邮史的来龙去脉要理清楚、研究透,使之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之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