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当年在集邮公司找经理要的,没有贴邮票。反面是影星林芳兵的相片。
按理说集邮公司寄信不算是邮政公事,即便不贴邮票寄信,也只是在县内可行。没有想到跨县跨省也可以,这让我们知道了什么叫行业优势。
这个东西应该很多的,这就是邮局利用自己的方便给自己的下办公司做广告!
一张明信片,加印个广告,很简单的。也没有花什么钱!
我认为不是不算是邮政公事。
此片我认为应该算作是邮政公事类性质的邮品。虽然此片没有印邮政公事的标识,但实际意义应该是宣传邮政广告的内部事务邮件。故我意应为公事类,不应划到免资片行列中。而且此片的实寄过程非常不严格,所以我觉得无太大价值。
这个我想起来了,我也有白片的,但没找什么集邮公司经理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