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邮币卡网 作者:老邮迷 时间:2003年7月1日16:58
近日,有邮友致电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司发行处,询问有关“自1”发行身份的问题。现将对话内容摘录如下:
问题一:“自1”是国家发行的邮票吗?
回答:“自1”不属于国家发行的邮票,国家从来没有发行过这种邮票,我们不知道这件事。
问题二:为什么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邮票目录里有“自1”?
回答:人民邮电出版社的出版发行工作国家局管不了,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和国家局没有关系。
通过以上对话,可以看出,国家局至今也没有将“自1”当作邮票对待,自然也就否认其发行了。因为所有国家正式发行的邮票都是经过“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司发行处”的。
这下可有意思了,在万国邮联大会上通过并收入邮票目录的“东西”,国家邮政局竟然不承认是邮票。我想请问国家邮政局:这个“东西”不是邮票,是什么?难到是“邮资标签”?
于是,网上有邮友说:如是这样,那“自1”不就是错票了吗?
其实,此错票非彼错票。以前的“错票”是设计、印刷上的错误,而“自1”错票是认识上的错误。因邮政当局的认识错误而误发邮票、而且在发行过后三年,依然不承认是邮票,这在历史上恐怕也是空前的了。
“自1”电子邮票是国家邮政局无意之中当作“邮资标签”发行的邮票,这是国家邮政局在新技术面前犯的一个低级错误。
附:
电子邮票是从邮资标签演化而来,但与邮资标签有本质的区别。 一般来说:
邮票上不标注日期和地点,使用不受日期、地点的限制,使用时必须盖销;
邮资标签上有日期和地点,只能当日当局使用。使用时不必盖销。
1984年,在德国汉堡召开的第十九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上,电子邮票被正式确认为邮票(Stamp)。按照万国邮政联盟的有关规定,电子邮票上不标注日期和地点,使用不受日期、地点的限制,投递贴有电子邮票的邮件时必须用邮政日戳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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