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南京全国邮展后,省集邮协会要求湖北省的每一位参展者都写一篇心得体会,登在湖北邮电报上,这份报纸大概发行面比较窄。今天把自己的文章翻了出来,贴在下面,供邮友组集时参考。
另外,马上要开学,我要上班了,以后进来逛的时间会少很多,特告之。祝各位邮友集邮进步!
参加南京全国邮展的感想
杨 波
承蒙省、市集邮协会的推荐,我的《天安门图邮资信封》邮集参加了今年(指2001年)的南京全国邮展,获得了镀金奖。谈谈参展的感想,供大家参考。
俗话说,功夫在诗外,套用到集邮上,完全可以说“功夫在集外” ,因此,我将从“集外”与“集内”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想法。
要想在集邮上取得好成绩(而不是随便玩玩)是需要巨大的投入的,此处的投入主要是指金钱的投入,也包括时间的投入、精力的投入甚至态度的投入等等。我的一位邮友兼同事看了我的邮集后对我说:“杨波你有钱,不能和你比。”我说,你的话不对,我们是多年的同事,收入是差不多的,但在集邮的投入上却存在巨大的差异。我给他算了一笔帐(为了简化,平均处理一下,也许不会绝对准确,但大体上是不会错的),若每月的收入为1000元,我花500元买邮品,你只花10元(一年买一本年册),一年的集邮投入比就是6000:120,而且都坚持了20年,投入比就是12万:0.24万。加上邮品增值,按增加一倍计算,比值就是24万:0.24万。上面说的只是硬投入,我还有软投入,包括时间、精力等等,有时这些软投入也会有经济效益的。这就是目前你我邮集差价巨大的全部秘密,你怎么能说我比你有钱呢?
我还与这位同事谈到了这次参加南京邮展的两位关系密切的邮友,南昌的龚振鑫是大金奖获得者,97分,系全场最高分,邮集内珍品林立,其价值对你我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不谈,我来谈谈集外的事。这两年为了龚先生的邮集参加全国、世界邮展,应龚先生之邀,我曾到他家去过5次,第一次去他家时差一点把我的脚给扭了。原来他家的地板坑坑洼洼,多处塌陷,一不留神就给陷了下去。第二次去情况就改善了,但他只是在主要通道上铺了一张三夹板。直到去年夏天他家才买了一个窗式空调,主要还是怕我热才买的。他家的家具,全是30多年前的旧家具。在我的工作单位,也有少数经济条件比较差,生活困难的家庭,但我找不出比龚家更简陋的。再来说说我的另外一位邮友西安的王怀亮,本次邮展的大镀金奖获得者。1999年到北京参观世界邮展时,我与他同居一室,闲聊时他谈到,他的单位最近要分福利房,三室二厅,预算一下,买房、装修,更换家具和电器等要花十多万元。做了他的夫人的思想工作,为了集邮,最后还是放弃了,仍然挤在旧房子里。我听了后感慨万千,我的情况与王先生完全相同,也是在那个时候换的房子,但我可不具备王先生的牺牲精神,要是我也将换房的10多万元资金像王先生那样投入到邮集中,我敢保证我也能达到王先生的集邮成绩的。
高水平的邮集(特别是传统、邮政历史、邮政用品类等)确实是用金钱堆砌起来的,但是,我们不要随便说“集邮是有钱人玩的游戏”这样的话,我们更应看到像龚、王先生这样的邮集作者在集外所表现出的巨大的牺牲、拼命精神,除了表示钦佩之外,实在没有理由对他们说三道四。我还对这位同事说,在把握正确集邮方向的前提下,如果你的投入比我的还要大但没有取得比我更优秀的集邮成绩的话,你可以随时来找我“索赔”。
再来谈谈集内的事。集邮对我来说主要是“快乐”,人生苦短,一个人如果能快乐地度过一生,大概就别无所求了吧。以这种心态去参加集邮竞赛,好处是能始终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能正确对待竞赛成绩,也不会去搞不正之风。不好的地方是,不把竞赛当一回事,也没有认真准备,在邮集中的反映是:
1、外观太差。这是偷懒不愿下细功夫的结果。虽然评审员的水平有高低,擅长的领域也各自不同,但是,在“外观”这个项目上,所有的评审员都会正确的评判的,你不要指望糊弄过去。况且,由于外观差,你把评审员的心情搞得不愉快,将会对其它项目的评分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有下回,我会在外观上下点功夫。
2、自我宣传不够。如果说我的邮集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研究方面还可以。十年来,我专项研究新中国邮资信封,已在各级、各类集邮报刊、杂志上共发表了157篇研究性的文章,取得了许多原创性的研究成果。比如,邮集中所涉及到的已知的发行日期、最早使用日期全部是我考证出来的;又如版式差异,许多是我首次发现并公布的;再如,有些别具特色的素材是首次展出的等等(均有物证可以核实)。虽然这些成果在邮集中都应用了,但没有将自己的作用突出出来,怕别人说“自吹自擂”。你不说别人不会知道,如果有下回,我将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研究成果特意标注出来。
3、有明显的缺项。以美术封为例,缺28号封,8号短加盖、重新拍印封等等,另有一些素材的品相不能令人满意,需要调换等等。如果有下回,我将做做家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看看能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争取她们能把支持的力度再加大一点,补充一下急需。
小结一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永远是正确的。
200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