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我收集到一枚JP6原地首日实寄片,奇怪的是该片竟然盖了个欠资戳,欠资4分。为什么首日实寄却做欠资处理?即便是做欠资也应该是按照罚倍处理,应欠8分才对。是邮局人员不懂业务吗?我一直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个疑问一直困扰着我。直到前几天我在《中国欠资》2004年10月刊上看到《莫名其妙的欠资片》一文登了枚类似的片,也是作欠资处理的,但是欠资费是8分(罚倍处理)。作者也是莫名其妙,该片销纪念邮戳,片上另外还销了原地局当日的日戳,为什么也会欠资呢。
思量再三,我首先从欠资戳上所欠资费来分析,按照道理应该是罚倍处理,应欠8分。如果确实是应该欠资,那么刊上的片的处理是对的,为什么我的片确是欠4分呢?我再找出我的片来看,突然发现我的这枚片是北京市内实寄的,按照当时的明信片资费,本埠资费是2分,,如果确实是欠资的话,那么邮局处理作欠资4分当然是合情合理的拉。刊上登的片是寄外埠的,外埠资费4分,所以欠资8分当然也没有错拉。
最后要搞清楚的问题就是,为什么邮资图上邮资没有被承认有效呢?我再找出另外一枚该片原地局的实寄片,并没有做欠资处理,为什么?最后不得不从销盖邮资图的纪念邮戳来分析了。啊!原来是这枚纪念邮戳出了问题,什么问题呢?根据邮政规定的纪念邮戳的相关刻制规定,该戳上面所刻日期是“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邮票展览”举办的日期1985.10.13--10.22。显然这样的戳是没有销盖邮资图作用的,这样的戳只能够是枚不规范的纪念邮戳,严格来说只能够算是纪念戳吧,就如同PFN封、WZ封上销了的戳,如果要实寄,一定得另外贴邮票。如果我这样分析得对的话,那么原地局北京50支局的处理完全是对的,那枚邮资图没有销盖这枚纪念戳的片没有被作欠资处理也就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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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8 20:08:54编辑过]